據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,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定於2014年4月17日上午9時在第三法庭依法對備受關註的網絡推手“秦火火”(原名秦志暉)誹謗、尋釁滋事一案依法公開宣判。屆時北京市朝陽法院將對庭審進行微博直播。
  公訴機關指控,秦志暉於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間,使用“淮上秦火火”、“炎黃秦火火”、“東土秦火火”等新浪微博賬戶捏造損害楊瀾、張海迪、羅援等人名譽的事實,在信息網絡上散佈,引發大量網民轉發和負面評論。
  公訴機關還指控,2011年8月20日,秦志暉為了自我炒作、引起網絡輿論關註、提升個人知名度,使用名為“中國秦火火_f92”的新浪微博賬戶編造、散佈虛假信息攻擊原鐵道部,引發大量網民轉發和負面評論。
  “7·23”動車追尾事故後,秦志暉在網上散佈:“鐵道部決定賠償意大利旅客3000萬歐元”的謠言。秦志暉在法庭上說:“我看到微博上有這個內容,數額是2000萬歐元,當時有100多個轉發評論,我覺得3000萬歐元更順口,就把2000萬歐元改成了3000萬歐元。”
  據辦案警察統計,從2010年開始,秦志暉先後共註冊12個微博賬號,3年時間,在網絡上造謠、傳謠3000餘條信息。中新  (原標題:“毀”人秦火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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