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少來
  丁書苗案16日一審宣判:獲刑20年,罰金25億元。再次令世人唏噓不已,人們在驚詫小販起家的丁書苗,為何在短短十幾年內搖身一變為百億富翁的同時,更對其身後“高官主子”劉志軍憤懣不已。
  丁書苗被有的媒體冠以“家奴式商人”的稱號,人們不禁要問:為什麼民營商人要投身為“奴”?為什麼在中國,只要“上頭”有人,底下的人就能為所欲為?為什麼攀上高官是一條發財捷徑?
  以最小的成本、謀取最大的利潤,也許是商人的天性。丁書苗作為一個民間小販,她從洗衣做飯、到牽線搭橋,從中介工程、到撈人買官,以自己的忠誠服務,死死地套牢高官主子。主子的權力也就成為了家奴暴富的暗道。
  事實上,高官權力難以監督是發生上述現象的根本原因。權力主導型體制決定:有權就有“一切”。權力有多大,決定項目、工程和資源的權力就有多大。劉志軍從鐵路局副局長、局長,再到鐵道部副部長、部長,一路手握大權,從車皮的調撥、到工程的招標。過手的工程、資金往往高達幾十億、上百億。權力的監督制度形同虛設,工程招標程序徒有其表。權力尋租的機會環節豐富多樣,公權私用自然普遍泛濫,也就為“家奴式商人”從中牟利暗道洞開。
  而權力與利益勾結的鏈條是“腐敗同盟”存在的基石。國人向來崇拜權力,崇拜高官。高官有大權,中官有中權,小官有小權。權力和利益的紐帶既使得官官相護,也使得官商互利。丁書苗通過劉志軍及其下屬官員,幫助23家下線投標公司中標鐵路工程項目57項,中標金額高達1800多億元,從中非法獲利25億餘元。其中涉及腐敗官員、不法商人幾十人。體制性、吏治性漏洞滋養腐敗性政治生態。
  “家奴高官式”腐敗同盟,有其體制根源,更有其腐敗生態和腐敗土壤。完善權力監督機制,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,斬斷權錢交易的紐帶,吏治清明才能根絕攀龍附鳳的現象。整體提升民主法治,更新政治生態,才能最終清除腐敗的暗道和土壤,還我中華大地一個朗朗乾坤。▲(作者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研究員)
(編輯:SN090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nnhfhfqyuikg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